廉政建设领导小组
组 长:马维延(党支部书记) 副组长:田 冬(校长) 组 员:项 莉(副校长、党支部委员) 张晓芳(工会主席、党支部委员) 江 涛(党支部委员) 李 丹(党小组长) 卢启荣(省优秀班主任)
沈河区文艺二校党支部 2006年9月
廉政建设领导小组
组 长:马维延(党支部书记) 副组长:丛莲芳(校长、党支部委员) 组 员:项 莉(副校长、党支部委员) 张晓芳(工会主席、党支部委员) 江 涛(党支部委员) 李 丹(党小组长) 卢启荣(省优秀班主任)
沈河区文艺二校党支部 2006年3月
廉政建设领导小组
组 长:马维延(党支部书记) 副组长:丛莲芳(校长、党支部委员) 组 员:曲 辉(副校长、党支部委员) 张晓芳(工会主席) 江 涛(党支部委员) 李 丹(团支部书记、党小组长) 卢启荣(市优秀教师、区劳模)
沈河区文艺二校党支部 2005年3月
廉 政 建 设 制 度
为了加强学校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,切实做到勤政廉洁,公道正派,团结协作,防止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生,出色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,现根椐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如下制度: 1、认真贯彻执行市、区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。坚持经常性的廉政建设教育,进一步提高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 2、按照“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”及反腐倡廉的要求,自觉遵守党纪、政纪和法律法规,坚持同一切腐败现象做斗争。对自己所分管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负责。 3、坚持校务公开,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。凡属重大决策、中层干部聘任,必须经党支部和职代会讨论。 4、坚持立党为公、勤政为民,为教师排忧解难。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、亲友谋取私利;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,严禁用公款搞吃喝宴请;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”。 5、遵守社会主义道德,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。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,不搞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。
沈河区文艺二校党支部
沈河区文艺二校关于师德建设的六项处罚条例
为了推动教育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,进一步落实市、区教育局下发文件的有关规定,加强学校师德建设,特重新修定六项处罚条例。 1、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违者取消当月文明奖、年末综合奖相应部分,取消一切评优资格;造成影响者,给予行政记过处分;造成伤害的,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;情节严重者,取消教师资格并解除聘任合同。 2、禁止违反规定,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,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,违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,给予行政处分并降一级工资,情节严重者,取消教师资格并解除聘任合同。 3、禁止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、书刊或其他商品,违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,给予行政处分。 4、工作中不服从分配,无理取闹,顶撞领导,或与同事争吵者,扣法当月文明奖;情节严重者,给予行政处分,或待岗,直至解聘。 5、课内失职或擅自离岗,造成学生伤害者,取消当月文明奖及年末综合奖相应部分,赔偿医疗费及营养费,情节严重者,给予行政处分。 6、班级在校内出现重大事故,给学校造成影响者,扣发文明奖及年末综合奖相应部分,情节严重者,给予行政处分。
沈河区文艺二校 2003、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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